本细则适用于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包括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以拆除重建、整治提升、保护修缮等方式进行的城市更新项目,郑州航空港区、上街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方案须经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会同市资源规划、园林绿化、文物等部门审定后,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中可按照本细则执行。
城市更新项目的现状数据以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审定并盖章确认的实测数据为准。
为提升城市服务品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增强城市活力和功能集聚度,推进郑州市城市更新行动,结合郑州市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优化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优化细则”)。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依据《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修订版)等文件精神,通过《优化细则》,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指标核定工作,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为郑州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二、编制过程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吸纳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郑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优化细则(试行)》。经局长业务会审议通过,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公布。
■ 三、文件主要内容
《优化细则》共五部分内容,主要包含适用范围、容积率优化指引、建筑密度优化指引、绿地率优化指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一)适用范围。明确了《优化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各县(市)、上街区和郑州航空港区可参照执行。
(二)容积率优化指引。本部分明确了城市更新中可不计入容积率的项目类型。
(三)建筑密度优化指引。本部分包括了项目建筑密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不低于现状更新,可不计入建筑密度的项目和配套公服设施及增设地上停车楼建筑密度的计入标准。
(四)绿地率优化指引。本部分明确了项目绿地率在一定条件下可不低于现状更新,增设地上停车楼的绿地率计算标准和架空层底层绿地率的计入条件。
(五)施行日期和有效期。主要明确了《优化细则》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