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

简介: 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大运河山东段地处大运河中枢区段,沿线地区与苏皖豫冀四省交界,是贯通运河南北的重要河段,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儒家文化的发源地,是运河文化活态性、融合性的典型代表,文化底蕴深厚,世界遗产众多,发展基础良好,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4号)、<!--autointro-->

内容:

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

(试行)


大运河山东段地处大运河中枢区段,沿线地区与苏皖豫冀四省交界,是贯通运河南北的重要河段,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儒家文化的发源地,是运河文化活态性、融合性的典型代表,文化底蕴深厚,世界遗产众多,发展基础良好,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44号)、《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的通知》(环综合〔2020〕37号),按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特编制《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主要目的是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力度,构建更高品质、更可持续的国土空间格局,高质量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展现“鲁风运河”风采,助推新时代山东现代化强省建设,协同打造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


目  录


1、总则

1.1指导思想

1.2基本原则

1.3编制依据

1.4主要目标

1.5适用范围


2、分区管制

2.1分区划定

2.2管控要求


3、空间形态和风貌引导

3.1分段引导要求

3.2分区引导要求


4、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4.1实施大运河沿岸国土绿化

4.2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4.3加强重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

4.4加强生态空间修复


5、实施保障

5.1加强组织领导

5.2落实主体责任

5.3建立“一事一议”联审制度

5.4做好宣传引导

5.5强化督查评估工作


6、附则


附录Ⅰ:大运河山东段规划分区

附录Ⅱ: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范围示意图

附录Ⅲ: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分区示意图

附录Ⅳ:大运河山东段世界文化遗产构成

附录Ⅴ:大运河山东段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名录

附录Ⅵ:大运河山东段滨河生态空间建设项目正面清单

附录Ⅶ: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负面清单


适用范围


根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大运河文化带划分为核心区、拓展区和辐射区。其中,核心区主要是指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县(市、区)。大运河文化带的主轴和具备条件的其他有水河段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外缘线向外扩展不小于 2000 米内的核心区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以具体的地形和地物(行政区边界、自然山体边界、道路、建筑物及构筑物外围界线等)为终止线。


原则上除城市建成区(含建制镇)外,大运河具备条件的有水河道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外缘线向外扩展 1000 米范围为滨河生态空间。对于自然条件良好、生态功能突出的河湖滨岸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空间可不限于 1000 米。有条件的重要支流可参照划定。


本导则适用于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管控,涉及大运河山东段全长 643 公里,德州、聊城、泰安、济宁和枣庄 5 市 18 个县(市、区)。


分区划定


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分区相衔接,将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村庄建设区和一般农林发展区,分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用途区范围与依法批准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分区一致,不交叉、不重叠。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依照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等予以管控。


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划定文化遗产保护区作为特殊保护区域。文化遗产保护区与其他各用途区重叠、交叉的部分,在满足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相应用途区的管控要求。


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自然区域,其范围与依法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一致。


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德州、聊城、泰安、济宁和枣庄五市“三线一单”中划定的大运河沿岸一般生态空间纳入生态控制区。


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严格保护的区域。城镇发展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村庄建设区是城镇发展区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一般农林发展区是以农业、林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村庄建设区的农林用地和零散分布的建设用地。


文化遗产保护区作为特殊保护区域,包括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区和缓冲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新发现发掘文物遗存临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各类保护区域以文物部门区划图或经批准的保护规划为准。


相关图示


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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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分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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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06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101-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pdf

标签: 国土空间管控办法, 大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