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简介: 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 行)目 录1、总则1.1 评估目的&nbsp;1.2 适用范围&nbsp;1.3 评估时点与基数&nbsp;1.4 评估原则1.5 评估依据1.5.1 法律法规1.5.2 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1.6 评估组织2、工作流程2.1 工作准备2.2 现状调查与分析2.3 成果编制2.4 成果论证与公示2.5 成果报批3、评估主要内容3.1 现状概况&nbsp;3.2 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nbsp;3.3 战略目标评估&nbsp;3.4 城镇建设发展格局评估&<!--autointro-->

内容:

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

(试 行)


目 录


1、总则


1.1 评估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评估时点与基数 

1.4 评估原则

1.5 评估依据

1.5.1 法律法规

1.5.2 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1.6 评估组织


2、工作流程


2.1 工作准备

2.2 现状调查与分析

2.3 成果编制

2.4 成果论证与公示

2.5 成果报批


3、评估主要内容


3.1 现状概况 

3.2 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 

3.3 战略目标评估 

3.4 城镇建设发展格局评估 

3.4.1 市(县)域发展格局评估 

3.4.2 中心城区规划评估.

3.4.3 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评估

3.4.4 重点区域规划布局评估

3.5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评估

3.6 空间管控评估

3.7 要素配置评估

3.8 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方案合理性评估

3.9 区域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分析

3.9.1 外部发展环境分析

3.9.2 地方发展诉求分析

3.10 其他专项类规划评估

3.11 评估结论与建议

3.11.1 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3.11.2 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3.1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4 主要建议


4、技术要点


4.1 基础资料收集

4.2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底图编制

4.3 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建议


5、成果要求


5.1 成果构成

5.2 评估报告

5.3 评估图件

5.3.1 基础图件

5.3.2 评估成果图件

5.4 附件


6、附则


附件 1 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附件 2 市县专项类空间规划参考名录

附件 3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指标表


评估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有效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与战略性,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需对现行各类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分析现状、查找主要问题,为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市、州、县(含县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的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市县空间规划评估范围主要基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为主体,同时根据市县地方规划编制实际,可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林地保护等各专项类空间规划内容。


评估时点与基数


评估时点为 2018 年。

评估基数统一采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


评估原则


开展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客观、突出重点,积极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结合大数据应用和相关要求,客观评估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体的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执行情况、实施效果,提出规划实施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建议对策。


评估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

《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等。


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所在区域的第三次国土调查基础数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生态保护、林业、综合交通、历史文化保护等其他专项类空间规划,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及其他公开的部门统计资料等。


评估组织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应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同级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落实;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对“两规”均已完成委托或单一开展评估工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落实相关工作。


双评估的主要内容


在梳理现版“两规”及其他重要专项类空间规划相关核心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判断趋势,提出建议。


双评估的成果构成


成果由评估报告、图件和附件组成。


1、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现状概况;

(2)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

(3)战略目标执行情况;

(4)城镇建设发展格局实施情况;

(5)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6)空间管控情况;

(7)要素配臵实施情况;

(8)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方案合理性分析;

(9)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分析;

(10)其他专项类空间规划实施情况;

(11)评估结论与建议,总结性阐述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下一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出优化建议。


2、评估图件


2.1 基础图件


(1)市域(县域)遥感影像图(基于 2018 年遥感影像数据);

(2)市域(县域)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图(基于三调数据);

(3)中心城区遥感影像图(基于 2018 年遥感影像数据,且分辨率不低于 1m);

(4)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现状图(基于三调数据)。


2.2 评估成果图件


(1)成果必备图件

中心城区规划实施情况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遥感影像图,叠加城市总规土地利用规划图斑和土规中心城区规划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边界,标明规划基期年现状图用地范围、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城镇开发边界等要素)。


(2)成果可选图件

主要包括市域(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对比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基础设施),市域(县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市域(县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的土地开发、综合整治、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道路及交通设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用地),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总规居住用地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居住用地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等),中心城区现行空间类规划差异分布图(底图为城乡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标明与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的差异空间分布),开发园区规划实施情况对比图(底图为开发园区遥感影像图,叠加园区总规土地利用规划图斑和土规允许建设区边界,标明规划基期年现状图用地范围、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其他根据地方实际需求编制的图纸。


2.3 附件


附件为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说明,包括实施评估相关表格等。

发布时间: 2019-04-10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1904-湖南省-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pdf

标签: 编制指南, 规范, 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