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简介: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试行)</strong></span></p><p><br/></p><p><span style="font-size: 16px;"><strong>前 言</strong></span></p><!--autointro-->

内容:

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

(试行)


前 言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特定功能、特定政策区域的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指导和规范我市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穿透式”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高详细规划编制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学习兄弟省市已有经验做法,结合我市详细规划实践、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主要内容包括 6 部分:总则、编制内容、编制要求、成果内容、成果格式、附则。


本指南主要指导我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特定功能、特定政策区域的详细规划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编制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 号)》、《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等要求开展。对于城乡融合的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特定功能、特定政策区域的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要同步编制,融合形成“一张总图”。其他区县要参照中心城区的方法和逻辑编制详细规划,在区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建立规划单元-街区-地块的规划传导机制,要开展强度高度密度、城市更新、总体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融入“场景营城”的理念和方法开展规划编制。


本指南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关于中心城区规划单元、街区、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分级管理机制要求,对应形成了街区和地块两个层面、不同深度的详细规划编制要求。将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单元、街区有关要求细化深化到详细规划中,实现“穿透式”规划实施传导,建立编管合一的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促进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相协同,同时也为详细规划修改分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在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中,要以提供“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体现规划的统筹性、引领性、示范性,把握好以下四个关系:一是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涉及公共利益的管制,要更细更深更加刚性;对于由市场配置的内容,主要是通过制定规则和把握总量进行调节,要留有弹性。二是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在规划实施上的事权划分。对于总体发展规模、城市重要功能的落实和区域重大设施的规划时序安排等内容,应充分落实细化,便于市级政府在把握总体的基础上掌握城市发展方向,对于涉及具体实施操作等涉及区政府事权的内容,应具有操作性。三是把握好远期和近期之间的关系。对于远期实施的街区不做过细的规定,在明确整体原则、控制总量及强制性内容基础上,为远期发展留出多种可能性,对于近期重点实施的街区应通过城市设计、更新规划等做进一步细致的研究,为建设实施提供科学详实的规划方案。四是要充分协调好详细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关系,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同,做好涉及规划用地及空间布局的综合平衡和用地空间保障。

发布时间: 2022-01-28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202/202201-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pdf

标签: 编制指南, 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