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云南省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简介: 云南省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前言为指导各州(市)、县(市、区)(以下分别简称“市级”、“县级”)开展“双评价”工作,保证评价成果科学、规范、有效,遵循科学、简明、实用、可操作的原则,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依据2020年1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结合云南省资源环境特色,组织编制了本指南。目录1、适用范围2、术语和定义3、评价目标4、评价原则5、工作流程6、成果要求7、成果应用8、审查程序附录 A 数据准备要求附<!--autointro-->

内容:

云南省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试行)


前言


为指导各州(市)、县(市、区)(以下分别简称“市级”、“县级”)开展“双评价”工作,保证评价成果科学、规范、有效,遵循科学、简明、实用、可操作的原则,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依据2020年1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结合云南省资源环境特色,组织编制了本指南。


目录


1、适用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评价目标

4、评价原则

5、工作流程

6、成果要求

7、成果应用

8、审查程序

附录 A 数据准备要求

附录 B 州(市)级本底评价方法

附录 C 成果建议

附录 D 云南省“双评价”数据标准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云南省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双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应与相应规划编制范围一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补充相关要求和具体内容,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其他相关工作需开展“双评价”的,可参照执行。


术语和定义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基于特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保护目标,一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最大合理规模。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

在维系生态系统健康和国土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等要素条件,特定国土空间进行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评价目标


分析区域资源禀赋与环境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极脆弱区),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划定三条控制线,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提供基础性依据,促进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发布时间: 2021-12-30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112/202112-云南省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pdf

标签: 双评价,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技术指南,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