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公示稿)
简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公示的通告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提供日期:2021-10-28 09:00为加强对深圳市已公布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弘扬深圳市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现根据程序予以公示。相关内容通告如下:一、公示内容《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二、公示地点(一)规划大厦一楼展厅(红荔西路8009号)(二)历史风貌区和历史<!--autointro-->
内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28 09:00
为加强对深圳市已公布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弘扬深圳市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现根据程序予以公示。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
二、公示地点
(一)规划大厦一楼展厅(红荔西路8009号)
(二)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所属社区(因部分历史风貌区涉及多个社区,在所属街道公示);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26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展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7",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和建筑设计处赵科,请注明“深圳市城市紫线(修编)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83539607。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jzsjc@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1:《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
附件2:《〈深圳市城市紫线(修编)〉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5日
发布时间: 2021-11-07
链接: http://files.in5.cn/202110/202110-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公示稿).pdf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