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简介: 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 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1〕24号)文件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指导和推进<!--autointro-->

内容:

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

(试行)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 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1〕24号)文件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指导和推进全省红色美丽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特制定本导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规划期限

1.4 编制范围

1.5 编制层级

1.6 编制原则

第二章 编制要求

2.1 工作流程

2.2 工作底图

第三章 规划方案内容

3.1 目标定位

3.2 区域红色主题专项规划

3.3 村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与重点区域管控

3.4 村域红色文化遗产、历史与传统遗产保护利用体系

3.5 红色展示与教育体系

3.6 产业空间引导

3.7 基础设施布局

3.8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3.9 农房建设与宜居环境提升

3.10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3.11 乡村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

3.12 主体村寨与重要单元实施方案设计 

3.13 近期实施保障

第四章 设计方案要点引导

4.1 红色遗存与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引导

4.2 建筑与空间设计引导

4.3 乡土环境设计引导

4.4 生态基础设施设计引导

4.5 田园基础设施引导

4.6 设计管控要求

第五章 成果表达

5.1 村民版成果要求

5.2 报批版成果要求

5.3 研究版成果要求

第六章 附则


成果表达


规划设计方案成果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实施。鼓励以前图后则、图文并茂等形式,形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规划成果。根据不同规划类型,形成不同的规划成果。


村民版成果要求


“村民版”成果要进一步简化,用村民看得懂、能理解的文字、图表来表达规划核心内容,形成“一图一表一则”,即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图、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和村庄管制规则的简化形式,向村民讲解和征求意见。


报批版成果要求


“报批版"成果由文本、管制规则、图件、附表和数据库组成,完整表达相应的内容,用于部门审查、政府审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控。


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内容言简意赅。


管制规则。包括村庄各类国土空间管制要求、农房建设管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措施等内容。管制规则的重点是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红色遗产空间、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空间等空间提出管控要求和措施。如实反映村庄规划中关于各类空间及其管制要求、约束性指标、村庄风貌、产业引导等内容。


图件。必备图件至少包括区域红色空间布局图、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村庄居民点建设规划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图、风貌引导图、红色主题规划图。可结合村庄规划管理实际需要和编制内容深度,适当增加相关可选图件,并注重加强图纸美化表达,突出规划管控内容。


附表。包括规划指标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


数据库。有关内容应符合本导则附录要求,应以红色遗产与红色基因资料作为基础编制红色文化档案。


研究版成果要求


鼓励围绕规划作探索性深度研究,形成支撑规划的研究成果,内容与形式自定。

发布时间: 2021-07-31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107-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pdf

标签: 红色美丽村庄, 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 村庄规划设计, 方案编制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