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黑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HSUP0002-2019)

简介: 黑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和《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推进村庄国土空间管控和建设行为有效管理,指导村庄规划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黑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目&nbsp; 次1、总 则2、编制要求3、编制内容3<!--autointro-->

内容:

黑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和《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推进村庄国土空间管控和建设行为有效管理,指导村庄规划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黑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目  次


1、总 则

2、编制要求


3、编制内容

3.1 分类指导

3.2 村域规划

3.3 村庄建设规划

3.4 村庄整治规划


4、技术要点

4.1 村域规划

4.2 村庄建设规划

4.3 村庄整治规划


5、成果要求

6、附 则

7、附 录

附录 A: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附录 B: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附录 C:建设/整治项目库(表)

附录 D:村庄规划说明书内容要求

附录 E:主要图纸内容要求

附录 F:村民公众参与资料汇编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管辖范围内村庄的规划编制,已纳入城市、乡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和计划撤并的村庄可不编制村庄规划。农场、林场、工矿区各基层居民点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二、国土空间村庄规划主要图纸内容要求


区位图:标明村庄在县(市)域及镇(乡)域的位置以及和周边的关系。


村域现状图:按用地分类标准明确表达村域内各类现状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标明现状村域内村庄布局、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内容。


村域规划图:按用地分类标准明确表达村域内各类规划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对村庄进行布局规划,标明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


村域产业布局规划图:标明村域内产业发展规划及范围等内容。


村域空间管制图:划定村域内需要重点进行用地管控的控制线。


村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标明村域内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


村域基础设施规划图:标明村域内基础设施配置内容。


村庄用地现状图:标明村庄现状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标明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


村庄用地规划图:标明规划各项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标明规划对外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


村庄道路交通规划图: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干路、支路、巷路走向、红线宽度、道路横断面形式、重要交叉口及桥梁,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标注道路名称。


村庄公用设施规划图:对公用工程设施及工程管线进行具体安排,标明各项设施用地的位置、界线、管线线路走向及管径。


村庄综合防灾规划图:标明消防设施的位置,消防水源及取水点的位置,消防车通道系统规划;防洪工程设施的位置、走向;村内避灾疏散道路走向、避灾疏散场地的范围。


村庄近期建设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期限内规划应完成的各项村庄建设内容,包括近期建设村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公共空间用地、产业用地以及近期修建道路、工程管线等。


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图(可分为多张图纸)

可根据各村庄不同特点,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1. 村庄用地布局方面:明确村庄内各类用地规划范围。

  2. 安全防灾方面:标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范围、防护范围、防护要求;河流水体防洪范围;村内避灾疏散道路走向、避灾疏散场地的范围。

  3. 给水工程方面:标明给水水源位置、应急备用水源位置、保护范围;给水设施规模、用地范围;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

  4. 道路整治方面:标明各类道路红线或路面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及标高;路灯及其架设方式;停车场地的位置和范围。

  5. 环境卫生方面:标明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场、公共厕所等)、集中畜禽饲养场、沼气池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6. 排水工程方面:标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尺寸和主要控制点标高;截流井位置、标高。标明水面、坑塘及排水沟渠位置、宽度、主要控制点标高。

  7. 电杆线路整治方面:标明电力、电信线路的走向;电力电信设施的用地范围。

  8.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标明公共活动场所的范围;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用地范围。

  9. 绿化景观方面:标明主要街巷、村口、水体及公共活动空间等重要节点的整治范围;提供重要节点整治示意图、绿化配置示意图、地面铺装方式示意图、水体生态护坡、硬质驳岸等的整治示意图。

  10. 文化保护方面:标明重点保护的民房、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位置和四至;划定保护区的范围。

  11. 主要整治项目分布方面:标明整治项目的名称、位置。

  12. 村域设施整治方面:标明村域各生产性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类型、规模和整治措施。

发布时间: 2019-01-01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1901-黑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THSUP0002-2019)(黑规学﹝2019﹞6号).pdf

标签: 村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