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试行)
前 言
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工作,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底图和工作底数,是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鄂政发〔2019〕26 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138 号)等要求,指导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基数转换工作,提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组织编制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三调”分类与规划用地分类衔接、规划基数转换技术流程、规划基数转换成果与要求、规划基数的审查与备案、相关附件等。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总体原则
1.4 工作依据
2.1 分类原则
2.2 衔接规则
3 规划基数转换技术流程
3.1 基础数据收集整理
3.2 地类转换
3.3 成果整理与审查
3.4 成果应用
4 规划基数转换成果与要求
4.1 成果内容
4.2 成果要求
5 规划基数的审查与备案
5.1 审查内容
5.2 审查上报
附录 A 分类表格及对接关系
附录 B 转换方法
附录 C 规划基数转换成果建议
附录 D 其他说明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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