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河南省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简介: 河南省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目 录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编制主体1.4 编制原则1.5 规划期限第二章 基础调查2.1 工作底图2.2 调查研究第三章 村庄分类3.1 村庄类型3.2 集聚提升类村庄识别3.3 城郊融合类村庄识别3.4 特色保护类村庄识别3.5 搬迁撤并类村庄识别3.6 整治改善类村庄识别第四章 村庄布局4.1 预测村庄数量4.2 统筹村庄布局4.3 优化要素配置第五章 成果要求5.1 成果内容5.2 综合报告5.3 图纸第六章 附录<!--autointro-->
内容:
河南省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指南
(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编制主体
1.4 编制原则
1.5 规划期限
第二章 基础调查
2.1 工作底图
2.2 调查研究
第三章 村庄分类
3.1 村庄类型
3.2 集聚提升类村庄识别
3.3 城郊融合类村庄识别
3.4 特色保护类村庄识别
3.5 搬迁撤并类村庄识别
3.6 整治改善类村庄识别
第四章 村庄布局
4.1 预测村庄数量
4.2 统筹村庄布局
4.3 优化要素配置
第五章 成果要求
5.1 成果内容
5.2 综合报告
5.3 图纸
第六章 附录
6.1 实行时间
6.2 其他解释
附表:村庄分类布局汇总表
编制目的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科学指导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引领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全省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县(市)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的编制。
编制主体
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市)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
村庄类型
结合县域村庄发展潜力和限制性因素分析评估情况,将县域内各村庄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和整治改善五种基本类型进行明确分类。具有特色保护类特征的应优先划分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同时具备城郊融合类和其他类特征的应优先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因扶贫搬迁、库区滩区迁建、生态移民、村庄合并等原因而建成年限不足 20 年的村庄不宜划分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识别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识别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1)人口规模高于本县域行政村平均人口规模且人口流失较少的村庄;
(2)产业基础好,优势明显的村庄;
(3)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村庄;
(4)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能服务于相邻村的村庄;
(5)国家、省相关试点示范性村庄;
(6)经评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识别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识别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1)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
(2)城市近郊区靠近城镇开发边界或与城镇开发边界相交的村庄;
(3)位于城镇未来主要拓展方向上的村庄;
(4)承接城镇外溢功能,已共享城镇设施的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识别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识别为特色保护类村庄:
(1)历史文化名村;
(2)传统村落;
(3)国省级一村一品村;
(4)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5)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
(6)经评估需重点保护的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识别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识别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1)因位于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核心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需要搬迁的村庄;
(2)因自然灾害多发、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受严重安全威胁需要搬迁的村庄;
(3)因高速高铁、轨道交通、市域铁路、水利、能源工程等大型基础设施,国家、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需搬迁的村庄;
(4)高铁、高速两侧 100 米、220KV 高压走廊两侧 45 米、110KV 高压走廊两侧 25 米、国省道两侧 50 米范围内的村庄;
(5)受化工园区、垃圾焚烧填埋、变电站等邻避设施影响需要搬迁的村庄;
(6)人口流失严重(常住人口率低于 10%,自然村 20 户以下),经评估征得村民同意后需要搬迁的村庄;
(7)因城镇开发、产业园区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
整治改善类村庄识别
除上述四类村庄之外的村庄,可识别为整治改善类村庄。
发布时间: 2021-06-09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106-河南省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指南(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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