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简介: 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目 次1 总则2 学校建设规模、项目及用房构成2.1学校规模2.2项目及用房构成3 技术指标3.1 用地技术指标3.2 建筑用房技术指标4 学校选址、规划与总体布局4.1 学校设点布局4.2 学校选址4.3 学校规划设计5主要技术标准5.1 一般规定5.2场地5.3 建筑与设施设备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 条文说明总 则为促进本省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学办学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autointro-->
内容:
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目 次
1 总则
2 学校建设规模、项目及用房构成
2.1学校规模
2.2项目及用房构成
3 技术指标
3.1 用地技术指标
3.2 建筑用房技术指标
4 学校选址、规划与总体布局
4.1 学校设点布局
4.2 学校选址
4.3 学校规划设计
5主要技术标准
5.1 一般规定
5.2场地
5.3 建筑与设施设备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 条文说明
总 则
为促进本省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学办学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新建普通中学的规划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考执行。
中学学校的建设,应以人为本,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美观的原则。新建学校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和功能分区的前提下,应贯彻以下原则:
1 学校本质安全,校园具备防灾避难能力;
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素质全面提高;
3 满足教学功能需求,适应教学改革新变化,适度超前;
4 构筑绿色学校,创建能够培养学生绿色行为的绿色校园;
5 采用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智慧管控中心,实现学校智慧化全覆盖。
学校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学校规模
普通中学的建设规模,应按批准的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建筑面积指标及选配校舍用房的建筑面积确定。具体必配与选配校舍用房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与生均用地面积参照表3.1.2、3.1.6-1、3.1.6-2、3.2.1-1、3.2.1-2、3.2.2-1、3.2.2-2、3.2.3所示。
普通中学的办学规模,应根据居住人口及出生率确定。办学规模和班额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不宜建设超过48班规模的学校。
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求调整班额。
教职工人数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及本省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项目及用房构成
普通中学的建设项目,由场地、建筑用房、设施设备三部分构成。
普通中学场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有条件时宜预留发展用地。
普通中学建筑用房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其中:
(一)必配用房:
1 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1)教室:包括普通教室、机动教室;
2)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技术教室、心理健康教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3)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室(馆)、学生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室内体育用房、体育器材室及辅助用房;
2 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研室、网络控制室、安防监控室、广播社团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会议接待室等;
3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总务用房、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后勤辅助用房、传达值班室、卫生间。
(二)选配用房:
1 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综合实验室、演示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录播教室、资源教室、室内游泳池及各辅助用房;
2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学生餐厅、学生宿舍、学生浴室、锅炉房、开水房、单身教师宿舍、教工值班宿舍、地下地下机动车库与非机动停车库等。
建筑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校园道路、围墙(栏)、护(坎)坡等。
政策文件来源:http://zjt.hunan.gov.cn/zjt/hdjl/dczj/zjzt/202003/t20200326_11824519.html
发布时间: 2020-03-26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003-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标签: 城镇普通中学, 中学建设, 学校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