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审批未建设的用海如何进行基数分类转换?
简介: 自然资源部最新发布的《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指出已审批未建设的用海的转换规则如下:1、已审批未建设的用海的具体情况为:已取得用海批文或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允许继续填海的。该用地位于0米线之上,“三调”为非建设用地。2、处理规则为:按照用海批文或登记的范围和用途认定(用途为建设用地的认定为建设用地,用途为农用地的认定为农用地)。<!--autointro-->
内容:
自然资源部最新发布的《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指出已审批未建设的用海的转换规则如下:
1、已审批未建设的用海的具体情况为:
已取得用海批文或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允许继续填海的。
该用地位于0米线之上,“三调”为非建设用地。
2、处理规则为:按照用海批文或登记的范围和用途认定(用途为建设用地的认定为建设用地,用途为农用地的认定为农用地)。
发布时间: 2021-05-25
标签: 基数转换, 已批未建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