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城区范围确定规程(报批稿)
简介: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报批稿)目 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定量准确5、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技术方法技术流程数据准备确定方法范围更新成果提交6、城区范围确定技术方法技术流程补充数据确定方法范围更新成果提交附录 A(规范性) 实体地物类别及最小面积要求列表附录 B(规范性) 连接条件B.1 距离判断B.2 阻隔判断附录 C(规范性) 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C.1 判断条件说明C.2 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判断方法说明C.3 公共服务设施<!--autointro-->
内容: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
(报批稿)
目 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原则
客观真实
科学合理
定量准确
5、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技术方法
技术流程
数据准备
确定方法
范围更新
成果提交
6、城区范围确定技术方法
技术流程
补充数据
确定方法
范围更新
成果提交
附录 A(规范性) 实体地物类别及最小面积要求列表
附录 B(规范性) 连接条件
B.1 距离判断
B.2 阻隔判断
附录 C(规范性) 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
C.1 判断条件说明
C.2 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判断方法说明
C.3 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判断方法说明
C.4 补充说明
参考文献
引言
本文件编制目的:识别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将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的基础,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等管理工作。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相关术语、确定原则和技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设市城市中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城区范围的确定。非设市县城可参照使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区范围 urban built-up area
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一般是指实际已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建成区域范围。
城区实体地域范围 physical urban built-up area
指城区实际建成的空间范围,是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空间地域范围。
城区初始范围 preliminary urban built-up area
指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过程中的初始区域,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关城区国土调查城市图斑数据覆盖区域。
城区最小统计单元 minimum statistical unit of urban built-up area
指城区范围划定过程中涉及到的街道办事处(镇)所辖区域。
可依据城市统计调查等管理工作需要,在居(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四至边界清楚的情况下,将城区最小统计单元细化至居(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
地物 physical object
地球表面上各种固定性物体:可分为自然地物和人工地物。
[来源:GB/T 16820-2009,4.11]
图斑 land patch
地图上被行政区、城镇、村庄等调查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功能界线以及其他特定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
[来源:TD/T 1055-2019,10.2.1.1,有修改]
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确定技术流程如图所示:
发布时间: 2021-05-08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105-城区范围确定规程(报批稿).pdf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城区范围, 城市体检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