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简介: 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 录1、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地位作用1.3 适用范围1.4 编制原则1.5 规划范围与层次1.6 编制主体1.7 规划期限2、编制程序2.1 工作方案和团队2.2 现状调研和底图2.3 成果编制和论证2.4 规划审查和批准3、分类指引3.1 城郊服务型3.2 工贸带动型3.3 特色保护型3.4 资源生态型3.5 现代农业型4、规划内容4.1 现状分析与目标定位4.2 国土空间格局4.3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4.4 居民点体系与产业布局4.5 乡<!--autointro-->

内容:

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目 录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地位作用

1.3 适用范围

1.4 编制原则

1.5 规划范围与层次

1.6 编制主体

1.7 规划期限


2、编制程序


2.1 工作方案和团队

2.2 现状调研和底图

2.3 成果编制和论证

2.4 规划审查和批准


3、分类指引


3.1 城郊服务型

3.2 工贸带动型

3.3 特色保护型

3.4 资源生态型

3.5 现代农业型


4、规划内容


4.1 现状分析与目标定位

4.2 国土空间格局

4.3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4.4 居民点体系与产业布局

4.5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4.6 基础保障体系

4.7 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

4.8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4.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10 规划传导与实施

4.11 近期建设


5、成果要求


5.1 规划文本和附件

5.2 规划图件

5.3 数据库

5.4 成果形式


附 录


附录 1 规划主要依据

附录 2 术语和定义

附录 3 主要基础资料清单

附录 4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表

附录 5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对应表

附录 6 规划指标体系表

附录 7 规划文本附表

附录 8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设施配置标准表

附录 9 规划文本提纲

附录 10 规划图纸名称及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适应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指导和规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二、地位作用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开展乡镇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依据。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乡镇规划)编制工作。


雄安新区所辖乡镇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要求执行。


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区域,纳入市县规划统筹编制;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镇区域,根据实际编制乡镇规划。


乡镇规划编制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划主要依据见附录1。


四、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以乡村居民需求为中心,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市县划定的“三区三线”,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优化人居环境。


坚持全域管控,适度集约。强化自然资源统筹利用和用途管控,控制村庄建设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上下结合,强化实施。严格落实市县规划下达的核心指标,并将本级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分解至村庄。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乡镇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塑造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有文化、有记忆的美丽乡镇。


五、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要基础资料清单(参考)


1、县级



2、乡镇



3、村庄


发布时间: 2020-04-13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004-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冀自然资字〔2020〕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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