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简介: 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nbsp;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规划定位1.3适用范围1.4规划原则1.5规划范围与层次1.6编制主体1.7规划期限2、编制程序2.1制定工作方案2.2成立工作团队2.3开展基础调研2.4开展评价和评估2.5开展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2.6编制规划大纲2.7编制规划成果2.8规划成果报批3、分区指引3.1环京津核心功能区3.2沿海率先发展区3.3冀中南功能拓展区3.4冀西北生态涵养区4、规划内容4.1特征问题与机遇挑战4.2战略目标与协同发展4<!--autointro-->

内容:

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规划定位

1.3适用范围

1.4规划原则

1.5规划范围与层次

1.6编制主体

1.7规划期限


2、编制程序


2.1制定工作方案

2.2成立工作团队

2.3开展基础调研

2.4开展评价和评估

2.5开展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

2.6编制规划大纲

2.7编制规划成果

2.8规划成果报批


3、分区指引


3.1环京津核心功能区

3.2沿海率先发展区

3.3冀中南功能拓展区

3.4冀西北生态涵养区


4、规划内容


4.1特征问题与机遇挑战

4.2战略目标与协同发展

4.3国土空间格局

4.4中心城区规划

4.5重大要素支撑

4.6 传导实施与近期建设


5、规划成果


5.1成果构成

5.2成果内容

5.3成果形式


附录


附录1 规划主要依据

附录2 术语和定义

附录3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对应表

附录4 专题研究指引

附录5 规划编制流程图

附录6 分区指引涉及的县(市)名单

附录7 规划指标体系

附录8 规划文本附表

附录9 规划文本提纲

附录10 规划图纸名称及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科学指导和规范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和操作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二、规划定位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设区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规划和县级规划,统称市县规划)编制。


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要求执行。


市县规划编制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划主要依据见附录1。


四、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建设美丽国土,满足高品质生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促进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质转变。


坚持区域协调、融合发展。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陆海统筹和城乡融合,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


坚持传承文化、特色发展。延续历史文脉,突出地域特点、时代特征,体现城的繁荣、镇的舒适、村的恬静。


坚持数据驱动、创新发展。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夯实规划基础,打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图”。


坚持公众参与、共享发展。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开门做规划,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划编制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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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2-25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002-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冀自然资字〔2020〕12号).pdf

标签: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指南,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