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导则(试行)

简介: 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导则(试行)目 录1、总则1.1 适用范围1.2 地位作用1.3 概念界定1.4 划定原则1.5 划定任务2、划定流程2.1 工作组织2.2 技术路线2.3 基础调研2.4 分析评价2.5 划定底线区域2.6 划定城镇可选择区域2.7 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成果要求与应用3.1 成果要求3.2 成果应用3.3 管控要求4、附则附录 1:空间关系示意图附录 2:城镇开发边界用途分区面积表附录 3: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要求表附录 4:城镇开发边界属性结构表一、适<!--autointro-->

内容:

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导则

(试行)


目 录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地位作用

1.3 概念界定

1.4 划定原则

1.5 划定任务


2、划定流程


2.1 工作组织

2.2 技术路线

2.3 基础调研

2.4 分析评价

2.5 划定底线区域

2.6 划定城镇可选择区域

2.7 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3、成果要求与应用


3.1 成果要求

3.2 成果应用

3.3 管控要求


4、附则


附录 1:空间关系示意图

附录 2:城镇开发边界用途分区面积表

附录 3: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要求表

附录 4:城镇开发边界属性结构表


一、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在山东省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开展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二、地位作用


城镇开发边界是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期限内起到管控城镇开发与引导集中建设的作用。


城镇开发边界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的科学合理划定,是优化城镇化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政策手段。


城镇开发边界的规模和布局等管控要求纳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


三、概念界定


本导则所称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内可分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三类用途分区。(空间关系示意图见附录 1)


空间关系示意图如下:


微信截图_20210225151650.jpg


城镇集中建设区。

根据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满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允许开展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


城镇弹性发展区。

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


特别用途区。

为完善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持城镇开发边界的完整性,根据规划管理需要应划入开发边界内的重点地区,主要包括与城镇关系密切的生态涵养、休闲游憩、防护隔离、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地域空间,可以包括河湖海域、山体、郊野公园和风景名胜等区域。

发布时间: 2021-01-14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012-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导则(试行).pdf

标签: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指南, 城镇开发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