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苍山地质灾害防治规范(DB5329/T 17—2019)

简介: 苍山地质灾害防治规范(DB5329/T 17—201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苍山保护区界限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术语定义、地质灾害种类、成因分析、灾害表现、防治措施、程序报批及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苍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2、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地质灾害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滑坡山坡在河流冲刷、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作用下,或者在切坡、山坡加载等各类人为工<!--autointro-->

内容:

苍山地质灾害防治规范

(DB5329/T 17—201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苍山保护区界限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术语定义、地质灾害种类、成因分析、灾害表现、防治措施、程序报批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苍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2、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地质灾害

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滑坡

山坡在河流冲刷、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作用下,或者在切坡、山坡加载等各类人为工程活动影响下,土层或岩层整体地或分散地顺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


崩塌

陡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

在降水、库塘溃坝或冰雪突然大量融化等因素作用下,在沟谷中或山坡上产生的一种挟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3、成因分析

3.1、地质构造因素

3.2、自然因素

3.3、不规范开采

3.4、开挖边坡

3.5、人为活动影响

3.6、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


4、地质灾害表现

地质灾害有以下表现:

a)、滑坡

b)、崩塌

c)、泥石流


5、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5.1、保护区内禁止破坏地质遗迹和地形地貌。

5.2、保护区内禁止乱砍乱伐,毁林开荒,挖掘采集国家和省列入保护名录的植物,猎捕野生动物。

5.3、保护区内禁止采矿、挖砂、取土等活动。

5.4、保护区内禁止非法开采大理石。


6、地质灾害治理

苍山保护管理部门发现灾情后,向人民政府部门上报,由人民政府部门根据灾情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7、监督管理

由苍山管理部门按“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别执法”的原则,对苍山资源实行全面有效的严格管理。

发布时间: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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