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发布稿)(HJ 130—2019)
简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发布稿)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4)废止。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autointro-->
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发布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4)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9 年 12 月 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目 次
前 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规划分析
6、现状调查与评价
7、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10、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1、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
12、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
13、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
14、评价结论
1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附录 A(规范性附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工作流程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环境现状调查内容
附录 D(资料性附录)判识重大不良生态环境影响需考虑的因素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含内容
附录 F(规范性附录)环境影响报告书图件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他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各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等应根据本标准制(修)订。
二、术语和定义
环境目标 environmental goals
指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而设定的、拟在相应规划期限内达到的环境质量、生态功能和其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目标和要求,是规划编制和实施应满足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生态空间 ecological space
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区域,是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提供生态服务功能的主要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
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环境质量底线 environmental quality bottom line
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resource utilization upper limit line
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管控要求。
环境敏感区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area
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a)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b)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c)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重点生态功能区 key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
指生态系统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
生态系统完整性 ecosystem integrity
指自然生态系统通过其组织、结构、关系等应对外来干扰并维持自身状态稳定性和生产能力的功能水平。
环境管控单元 environmental control unit
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list for eco-environmental permits
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以清单形式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跟踪评价 follow-up evaluation
指规划编制机关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的过程,用以检验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以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完善环境管理方案,或者对正在实施的规划方案进行修订。
三、评价目的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流程图如下:
发布时间: 2019-12-31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19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发布稿)(HJ
标签: 三线一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