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简介: 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切实解决好农村生产生活刚性需求、规范农村建设秩序、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目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autointro-->
内容:
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切实解决好农村生产生活刚性需求、规范农村建设秩序、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目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5 号)等文件和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实施《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深化本省“多规合一”改革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和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优秀成果、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主要内容包括 5 部分:总则、编制要求、规划内容、规划成果要求、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地位作用
1.3 适用范围
1.4 规划原则
1.5 规划范围
1.6 规划期限
第二章 编制要求
2.1 工作流程
2.2 工作底图
2.3 分类指引
2.4 内容要求
2.4.1 强制性内容要求
2.4.2 分类编制内容要求
第三章 规划内容
3.1 村域规划内容
3.1.1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3.1.2 村域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
3.1.3 生态保护修复
3.1.4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3.1.5 历史文化保护及乡村特色风貌塑造
3.1.6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3.1.7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3.1.8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3.1.9 人居环境整治
3.2 村庄建设规划内容
3.2.1 村庄开发边界划定
3.2.2 村庄建设布局规划
3.2.3 农房建设管理要求
3.2.4 村庄配套设施建设
3.3 近期行动计划
第四章 规划成果要求
4.1 “简明性规划”的成果要求
4.2 “综合性规划”的成果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附 录
附录 1 驻村工作日志建议格式
附录 2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建议表
附录 3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附录 4 规划管制规则建议格式
附录 5 近期实施项目计划建议表
附录 6 数据库入库标准
附录 7 村庄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工作分类对照表
地位作用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村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城镇、产业园区开发边界1外村庄规划的编制。
各市、县、自治县可依据实际需要,在不与本导则抵触的前提下,增加、细化有关内容。
城镇、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的村庄,纳入城镇、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发布时间: 2020-06-28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006-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pdf
标签: 编制指南, 村庄规划